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行政诉讼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9月19日下午,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联合组织清新区30余名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干部开展2023年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领导干部“沉浸式”旁听庭审
“现在开庭!”
下午3点,随着一声干脆有力的法槌声落下,当天开庭审理的案件正式开始。
该案是原告佛冈县某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冈县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及行政赔偿案。据悉,2023年2月底,被告佛冈县某镇人民政府对原告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原告某公司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嫌违法建筑,故被告佛冈县某镇人民政府对原告作出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原告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2023年5月,被告派出拆卸人员,将原告涉嫌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原告认为被告强行拆除建筑物的行为违法,遂诉至清新区法院,请求确认被告该行为违法,并赔偿原告损失。
庭审中,法官围绕涉案处理决定的事实、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查明,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等,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案件未作当庭宣判。
人大代表“请进来”监督司法
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坚持庭审观摩常态化,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形式,让更多的人大代表及群众走进法庭,了解庭审,既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体现,更是以案释法、提升普法效果的有力举措。
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层次分明。旁听代表积极履行职责,紧跟庭审节奏,全程专注旁听,认真观察审判庭成员的仪态仪表,用心关注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倾听原被告双方的意见。通过旁听庭审活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清新法院的庭审程序合法规范,法官专业素养过硬,充分展现了优良的司法作风和较高的司法水平;对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庭审的规范化有了全新的认识,并对清新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给予了充分肯定。
行政机关“零距离”与法同行
“庭审现场是最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教育“课堂”,以案促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在庭审结束后,现场旁听单位围绕旁听案例中反映出部门、单位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内部学习讨论,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做到以案促学,提高部门、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开展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清新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助推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